租房子给别人后未经房主允许又转租给别人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租房子给别人后未经房主允许又转租给别人,现在的情况是两个人分房间,第一个租借的人收取二次房租,这合理么?万一出事由谁负责?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在租赁合同履行中,如果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或合同里约定承租人可以转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那么承租人的转租是有效的,出租人无权解除合同,但如果不经出租人同意或合同没有约定可以转租,出租人可解除合同。

但有另一种情形:出租人没有同意转租,合同也没约定可以转租,但承租人将房子转租,出租人知道这情形,时间达六个月的,出租人也无权解除。

其法律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租房子给别人后未经房主允许又转租给别人,现在的情况是两个人分房间,第一个租借的人收取二次房租,不合理么。万一出事,具体由相应的责任人负责。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如果没有和房东书面授权转租合同,而承租方单独转租给第三方,承租方要负因租给第三方而发生的所有责任,房东不应负责任。因为房东和承租人是一合同关系,承租方和第三方又是另一合同关系。两者独立没有任何关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7-09
在转租之前应该告知房东~~~房东同意转租就没问题~~~
如果背着房东转租~~~当然就麻烦些了~~~
不过现在这种情况在社会上会普遍~~~~也正常~~
如果有中介~~~就认中介~~~没有中介~~~你就只有自己审查清楚他的租房合同~~
身份证等证件~~~~~
第4个回答  2009-07-10
如果他要转租的话,是要提前告知房主的,不然有什么后果是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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