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刈麦》为唐代诗人白居易所作,原诗如下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译文:
农民终年没有闲暇,到了五月更加繁忙。
夜里吹来暖暖南风,地里小麦盖垄成熟金黄。
妇女用筐挑着食物,孩子提壶盛满水。
相伴一起到田里送饭食,男人在南山冈劳作。
脚被地面热气熏蒸着,背烤着火辣的阳光。
精疲力竭却不觉得酷暑炎热,只是珍惜夏日白日时间长。
又见一位贫苦农妇,抱着孩子跟在人旁。
右手拿着捡的麦穗,左臂挂着一个破筐。
她回头述说家境,听闻的人都为她悲伤。
为了缴税只得家田卖尽,靠捡麦来穗果腹。
而如今的我又有什么功德,从没种过田采过桑。
一年有三百石的俸禄,到了年底还有余粮。
想到这些暗自惭愧,整日整夜念念不忘。
《观刈麦》是唐代诗人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百姓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当时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不需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因此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最为了解。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米粮,内心十分惭愧。于是直抒其事,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名家点评
清高宗敕编《唐宋诗醇》:“力尽不知热”两句,曲尽农家苦心,恰是从旁看出。“贫妇”一段悲悯更探,聂夷中诗摹写不到。
龚克昌、彭重光《白居易诗文选注》:这是白居易诗中最早反映农民疾苦的一首。诗中对农民的辛勤劳动和苦难生活都作了真实而形象地描绘,并把自己放进去和他们作对比,从而看出作者深切同情农民、反对残酷的经济剥削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