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的这个问题,范围太大太广。
你提问题,首先要说说是怎样的残疾。
因为残疾人的定义,包括肢体、精神、智力或感官具有长期损伤的人。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的残疾人有不同的工作分配。
不管怎样的残疾,他们都同样能为社会发光
发热,他们都能在适当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力所能及地奉献自己的有限能力
适合残疾人做的工作有:文职、操作工、技术工、焊接工、自己做生意当老板,适合正常人的工种都适合残疾人,但是要根据残疾人的实际身体残疾安排最合适的岗位。
残疾人因为身体部位残疾,获得残疾人证书企业一经录用登记备案可以抵消企业部分税款,所以现在有合适的岗位企业更多更加愿意招收残疾人员,但是要根据残疾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工作:
1、身体部位残疾缺失,不影响日常生活感观感受,情节比较轻比如手指、脚趾、耳朵等缺失,根据其实际工作经验只要比较合适的岗位都是可以安排,如果情况比较严重的比如截止的情况,会考虑安排不费体力的工作比较一些较轻松的监督岗或则比较需要动脑的岗位;
2、身体感官残疾的,比如
聋哑人员,现在找工作的残疾人员聋哑情况偏多,因为感官受损其能够学到的东西也比较有限,可以安排其在技术难度较小的操作工;
3、身体完整的但是智力有障碍的,轻度的可以安排简单体力活,比容搬运工等,如果程度较重的,需要住院治疗的企业一般比较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