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我06-09年在一个公司上班。09年因打架被公司开除了。对于公司开除这件事我不去计较,但公司竟然拖欠我之前的工资,如休息日、节假日的加班费。打架是我不对,不过以前加班的时候我也在认真工作啊。现在公司把我炒了,那些我本该得到的钱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吗?
另外,我听说08年1月1日才实施新劳动法,以前06年的拖欠工资得通过旧法来执行吗?
就这两个问题,请专业人士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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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不论你是什么原因被公司开除的,公司都不应该拖欠工资。为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利息,此外还有权要求公司依据旧的《劳动法》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
2、法律不溯及既往,06年拖欠的工资要按旧《劳动法》执行。旧法规定的仲裁期限比较短,为争议发生之日起的60日内提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拖欠公司的行为一直延续到你提起仲裁时,不受60日限制,但是如果你们单位可以证明你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时除外。因此你应特别注意时效问题,如果公司给你发过这样的书面通知,那么会比较麻烦。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6-25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拖欠加班费、工资的适用《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支付工资和加班费,并且额外支付50%-100%的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20-03-27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09-06-25
广东胡律师:

你属于打架被开除的话,你是得不到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不过你可以要求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

08年以前的拖欠工资用旧《劳动法》来执行。
第4个回答  2009-06-25
可以要求得到拖欠的工资,辞退补偿是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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