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属于哪个部门,可以处理民事纠纷吗

如题所述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其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职责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申请

具体包括:

(1)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

(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

(3)仲裁委员会章程;

(4)必要的经费证明;

(5)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

(6)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工作人员的聘书副本;

(7)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至4人和委员7至11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届期满,更换1/3的组成人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18
仲裁委员会都归政府直管。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受政府法制办指导。
劳动仲裁办公机构设在人力资源局。
土地仲裁办公机构设在农业局。
你问的啊个机构。追答

仲裁机构可以处理民事纠纷

追问

民事纠纷机构,经济纠纷无法解决的部门,不想通过法院,在哪

追答

可以去消费者协会

挂12315咨询

满意点右上角评:价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0-18
民事纠纷由司法局或法院处理
第3个回答  2019-03-12
劳动仲裁办公机构设在人力资源局。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