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生育二孩的问题(关于全面二孩政策)

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但是女方和前夫生育过一个孩子,该孩子归前夫抚养。请问,现在这对夫妇符合生育二孩的政策吗?夫妇双方均非独生子女。

目前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存在地方性法规不一致的情况。为避免地方性立法的不平等,需要在更高位阶的立法上尽可能统一标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九)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4-29
    全面二孩当然可以生啦
    第2个回答  2015-11-03
    这是符合二孩的,具体情况可以向当地的计生部门咨询一下
    第3个回答  2015-11-03
    这个是符合条件的。。。追问

    有相关法规文件吗?

    追答

    满足再婚条件的可以生育二胎:

    1、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2、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3、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根据计划生育新政策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育二胎,具体中国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如下: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中国计划生育新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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