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的例子有吗?

什么是无因管理?能举几个例子吗?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三十二条:按照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按照上述规定,无因管理例子如下:1.邻居家晾晒的衣服下雨了帮忙收起来。2.邻居家着火用自己家的灭火器救火。3.路旁老人晕倒将其送医救治。4.甲不在家的时候其母亲不慎摔伤,同村人乙将甲母亲带去医院诊断并先行垫付药费。5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以上建议仅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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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7
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

比如:甲的邻居久出未归,其人房屋因暴雨而成危房,甲雇人为其修房屋。邻居的房屋被暴雨淋坏了,作为邻居当然没法定或义务上为期修建,就算帮其修好也只是出于道义出于助人为乐之心,试想一下,如果法律上有这个法定的或义务的,那谁敢与住"危房"的人成为邻居。
第2个回答  2016-10-20
你邻居出门打工不在家,台风来了把他家的一棵大树吹的快倒并且会压到你家房子,你请工人把他家树固定下,这时候就构成无因管理
第3个回答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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