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没有户口是否没有国籍有两种情况(以户籍划分):
一是华侨身份。是指定居在国外,但没有入外国籍的中国人,虽在国内是没有户籍的,但他是中国公民,而是具有中国国籍。
二是你说的没有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小孩。根据国籍法,他(她)出生即具有中国国籍,只是没有到公安机关履行户籍登记手续,也就是说没有申报注册他的姓名等基本情况,但确是标准的中国公民。
公民是法律概念,中国公民也是法律概念,居民是普通概念,居民履行户籍登记是政府人口行政管理的一项工作。如果一个人出生以后没有取得户籍原因主要是计划生育方面出的问题,在公安行政管理中,大部分地区还存在户籍申报与计划生育挂钩的情况,在江南这一带已经不存在这个问题,也就是一个人出生,不管其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毕竟是中国公民,也是一个地区的居民,公安机关就必须为其履行户籍登记手续,至于他们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问题,由计划生育部门按规定处理,而不能让公安机关不为其上户口。说实在的,即便不上户口,这个人也是存在的,不登记是公安机关的失职。 这种“搭车”管理现象早晚要在中国绝迹的,关键在于某些地方政府领导的观念和管理手段问题。
因此,没有户口的情况,是公安机关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两个单位的失职,有户口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是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失职,不管怎么样,你说的这种情况是由于政府管理的缺位造成的,并不能责怪于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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