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因房屋拆迁开发商和政府要我家补增值差,请问他们这种行为合法吗?

补增值差是指门面调换每平方米补开发商一千多。我家八十多平方算下来要补十万左右,我们全家都没有工作,我该怎么办?

补增值差的说法应该是合法的吧!如果门面的位置好为什么不换成门面?正好做点生意求生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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