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
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但是根据口供证明,第312条可能会不成立的.最后到底会怎么判呢.
现在只有口供的证据,有力吗? 关于羁押期限,都已经羁押了六个多月了,还不能审判,这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