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问:我和朋友一起合资开了家公司,我出资1万,站45%的股份,他(简称A)出资9万占45%的股份,另10%被另一个朋友持有,我们公司注册资金是20万,有限公司,我想问的是:1.如果公司倒闭了,我所承担的债务问题!是不是出资范围内的债务?2.公司法人代表(A)用公司的贷款卡,以公司的名义,用住宅房产(160平米,在东营现价57万)做的抵押,向银行贷款20万,如果还不上的话,是由公司来承担的,我是不是要承担一定的债务!3.我想把股份转让出去,怎么做!4.怎么才能脱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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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有限公司破产,以注册资金为债务赔偿底线,即注册资金额是多少,按照注册资金额赔付债务。比如你们的注册资金额是10万元,欠债30万元,那么你们承担赔付债务10万元。在清偿10万元债务之后,不会涉及个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