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签字后(我方全责),后悔了,事后质疑对方的责任,如何办?

如在3日内申请复核,上报相关申请材料之后,上级机关认为是简易程序,不予受理,,,,该怎么样办,请教“姚曙光律师”谢谢----- 有相关条款如下:----申请复核后,上级可以收你的申请材料,但上级部门根本不会受理,即依据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可以申请复核,若警察存在违法行为,可以申诉,申诉成功后,自然改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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