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过世,另一方要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我的爷爷过世几年了,有一套房子还是我爷爷的名下,并且房产证也不知道我爷爷放在了哪里,始终没找到,现在我奶奶想办理房屋过户到她的名下,我爷爷奶奶共有3个子女,有一个在国外,已经不是中国国籍了,现在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费用是怎么算的,怎样办理最省钱?

去咨询相关单位,他们都回答的不清不楚的,还说要交全部房屋价值款2%的税,需要子女放弃产权继承什么的,但是这房子是属于我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为什么要交全部房款的税?另外如果我爸爸和姑妈愿意把这个继承权赠与我奶奶是否可以不交税了?因为这个税算下来也挺多的!怎么样才最省钱??我爸爸外出短期不会回家,是否办理时候奶奶和我爸爸姑妈都必须在场?

1、这个过户手续属于继承问题。
2、理论上,需要把去世的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都召集在房管局,一致确认同意把房产过户给其中的某一个继承人。
3、如果房管局无法判断继承人的数量和身份核实,则需要你们到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包括这套房产,日后持着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去房管局进行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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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18
如果户主有遗嘱,需要按照遗嘱中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需要和有继承权利的直系子女进行沟通,放弃继承该套房产。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其中办理继承公证时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税的情况不太清楚,不过你爸爸应该至少要回来一趟,因为需要继承人如果要放弃产权继承的话需要当事人的当场签字,并且还要由公证还是哪的当面提些问题,我家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不过我当时还比较小,都是我爸爸弄的,让我干吗就干吗了,记得当时有签字确认放弃产权,然后还工作人员还问是不是自愿的之类的几个问题。

不过我有个小问题啊,可不可以过户到你爸爸和姑姑的名下呢?或者三人联名,我说句不好听的,你别介意,将来奶奶百年之后,这还是个麻烦事儿,不如一次解决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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