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我和现公司的劳动合同上月初已经到期, 但是我仍然在公司上班. 在此期间在 <员工续定劳动合同申请> 上签了字 (在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后), 但之后并未续定劳动合同. 现在我有了新去向,目前提出离职.有个问题:
我现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 "辞职" 必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但是我原先的劳动合同已经失效一个月了. 那我现在能否让公司立刻帮我办理退工手续, 而无需等30天再离开?
谢谢!
您在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申请上签字,这份申请上有续订年限、按前面劳动合同条件等条款的吧,
就说明您已经同意继续按照第一份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
没有. 只是一份空白的 <员工续定劳动合同申请表>, 要求员工自己填写上一份劳动合同期间的工作总结. 没有您所说的条款. 并且不是一式两份, 双方签字盖章. 所以大概不能称为一份续签的劳动合同吧? 而且这份 <申请> 是在我第一份合同到期后在送到我手里的. 好象按照规定, 企业应该在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前向员工询问续定意向 (至少我们公司2006年公布的劳动合同实施条例中有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