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了4年多 按劳动法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啊

主要是公司是在我合同没有到期的 情况下 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辞退我 请问这个是几个月的赔偿金额呢

  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经济从入职开始计算,即从1998年6月开始算,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金应分两段计算:

  1.08年前部分从入职到2007年12月31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最高不超过12个月.(估计你是05年入职的,如果没错就是3个月工资)
  2.08年后部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只以社平工资3倍为基数,且最高不超过12个月.(2个月)
  3.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个月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4.还要看单位是以什么理由解除,如果违法解除合同,1,2项双倍计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8-10
4年就是4个月的工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平均工资是指你的税前工资+奖金+加班费+津贴等之类的全部工资除以12个月,

一定要记住,不要自己辞职(就是不要被劝退,自己辞)不然失业金拿不到。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需要提供书面解聘书
这个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公司辞退员工。)

领取失业金:
第一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单方面的或和公司提出双方预定的)才可以拿到失业金;(自己辞职的或者是公司逼你自己辞职的,拿不到)
第二失业保险交满一年的

劳动保障 12333
第2个回答  2009-08-10
按连续工龄计算,如果被裁定辞退违法,还另加50%~100%赔偿金,也就是最多8个月赔偿金。
第3个回答  2009-08-11
按劳动法,是做满一年赔一个月,你做满四年的话就得赔你四个月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09-08-10
网友你好:
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你的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赔偿。当然,起算点以08年1月1日计算。而08年1月1日前,仍为经济补偿。随之,两者相加,得出最终数额。
经济补偿、经济赔偿数额应以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而不为劳动合同约定数额。

如有其他疑问,可通过邮件或其他形式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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