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2-20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明文规定了宅基地属于一户,人民群众就不要降低级别了,即便家里只有夫妻两个人,也不能说是夫妻的,正确说法是谁家的。把宅基地使用权当成财产是不是违背常规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