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温馨提醒您:对于在男女双方在结婚时,父母给自己的子女准备婚房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的做法,然而,夫妻之间难免会因为生活习惯、情感原因等离婚,对于父母全额出资给子女作为婚房的房产,在离婚时对于房子的处理就显得至关重要。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主要可以作如下的处理:
情况一:如果男方父母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与给夫妻二人或者男方一人,夫妻二人的话,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获得房子的一半产权,男子一人的话,那女方是无权获得房屋的产权,在离婚后也得不到任何的与房子相关的补偿。
情况二:如果男方的父母并未明确表态要将房子赠予给二人或者其中一人,并且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是由男方的家长买的房,此时房产登记薄上如果写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女方在离婚时是享有产权的或者有可能分到变卖房产之后的资金的,此时房产登记薄上只写了丈夫的名字,那房子只属于丈夫,女方无房屋的产权,也没有权利获得变卖房产后的资金;
情况三:如果男方的父母并未明确表态要将房子赠予给二人或者其中一人,并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由男方的家长买的房,房屋登记薄上虽然有登记两人的姓名,但此时,女方虽然享有对房屋的产权,但是此时的产权是有瑕疵的,在离婚时,女方是处于不利地位的,只登记了男方一个人的姓名的,女方是无权在离婚时分得房屋的产权或者说获得房子所变卖的现金的。
以上就是关于父母全额出资买房,在离婚时,房子会怎样处理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