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看看我的民法作业案例 帮我解决问题!!!

一、时届严冬,寒流过境,报社记者某甲清晨下班回家途中,在一桥上见某乙跳河自杀。甲颇识水性,即跃入水中,挣扎良久,救乙上岸,雇计程车送乙前往附近医院医治。甲支出车费及医院挂号费用共计100元,衣襟干洗费30元,并以自己名义雇人为必要之照顾,费用200元,未支付。甲本患感冒,因河水冰冷,转成脑炎,支出医药费2000元,3天不能上班,减少收入200元。又某乙所戴名贵钻戒手表,被甲于救助中不慎扯落河中,试问:
1. 甲与乙间是否成立无因管理?
2. 甲可向乙主张哪些费用?
  3. 什么是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立法目的为何?无因管理中当事人有哪些义务?

  二、一16岁之中学生在未得到法定监护人同意下,于一电脑公司购得电脑一台。请问:
  1. 该买卖电脑行为的效力如何?
  2. 什么是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效力有哪些?其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注意:1 在回答问题时,尽量回答详细些,也就是说回答问题时字数不能太少(指所有问题的总数);
2 用两张A4的纸,每张一道题,先抄上题目再回答,字迹尽可能工整。

第1个回答  2013-11-13
一、1、是无因管理。2、只要有损失就可要求。3、目的是为了鼓励见义勇为,义务是一般的管理义务。
二、1、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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