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未进行缴纳足额社保,所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可以不提前30天交离职报告而自动离开吗?

请大家根据法律,进行指教!多谢!

首先,你的劳动合同肯定是有效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社保未缴只是解除合同的一种理由.
其次,从你的情况看,没有必要自动辞职,否则你亏了.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缴足,单位不服的你可以在合同结束时提起劳动仲裁.你如果现在不想做了,你也别辞职.你可以先向单位要求足额缴纳社保,单位不同意的,再向仲裁庭提劳动仲裁.你用这样的办法避迫单位辞退你,只要单位辞退了你,你还能向单位要道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做满一年补偿一个月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
这样既能达到你想离开公司的目的,又能让公司赔偿你一笔经济补偿金,你何乐而不为呢?你直接辞职,那对公司来说是最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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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8-10
公司未进行缴纳足额社保 是违法的 但是所签订的合同依旧有效
如果倪想辞职 就应当提前30日提交辞职报告,是否批准就要看公司的了,如果合同没有设置违约金,哪么你可以离开了。
不过有必要提醒你下 如果没有足额缴纳社保 我觉得倪应该主张公司补齐保险,如果协商未果,可以去仲裁
第2个回答  2009-08-10
合同有效 也必须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 未交的社保可以要求单位给补交
第3个回答  2009-08-10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只参加部分险种、不按劳动者工资水平缴纳社保,均属未依法缴纳。您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您还可以追究其责任:用人单位必须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由此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

在您追究他们责任的时候,任何公司都没有精力跟您计较是否提前30天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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