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居住证怎么办理

如题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2、有效的身份证明。3、在本省的住所证明。4、婚姻状况公证书。5、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自受理日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居民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受理凭证,到申领地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领取《广东省居住证》。若是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领取事项可咨询现场办理工作人员或可查看受理凭证上面的信息。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0

办理流程

1、到你暂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2、询问工作人员,抽一个办理号码等待办理;

3、办好后,你将会领到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凭此按工作人员告诉你的时间领取证件。

需要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

1、居住证相片回执(持二代身份证的不需要)

居民身份证是一代证需到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及相片。

2、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办理费用

首次办居住证不花钱,之后损坏了要补办的话,需要缴纳工本费20元。

扩展资料:

申领范围

凡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国籍的人员和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政府人事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东省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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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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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办理《广东省居住证》
《广东省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条例》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流动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人口。流动人员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广东省居住证》是流动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用的居住证明。(以下简称“居住证”)
设定依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
办理流程:
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员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镇、街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申请条件:
1.办理居住登记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来穗人员到达广州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2.办理居住证
(1)申领条件
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2)证件期限
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1年。
(3)申办人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③居住登记回执;
④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符合条件的,当场对居住证重新擦写有效期限。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材料:
1.办理居住登记
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来穗人员到达广州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可以不再办理居住登记。

对符合登记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居住地住址的来穗人员,登记居住信息后发放“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2.办理居住证
(1)申领条件
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来穗人员,可以依规定在居住地镇、街道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2)证件期限
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1年。
(3)申办人需提交材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③居住登记回执;
④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3.居住证签注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符合条件的,当场对居住证重新擦写有效期限。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时限:即日受理,发证需等待广州市特种证件制作中心制卡后,才能把居住证交到申请人手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1-12
办理条件 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一)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四)婚姻状况公证书; (五)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已经在本省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 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一)至(四)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和第(五)项材料申领《居住证》。 办理 程序 申报人向办理人员递交相关材料,办理人员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并在收到《申请表》和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在《申请表》里签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的认定意见,发还给申请人《申请表》2份,收回《受理凭据》。留下1份《申请表》和相关申领材料存档备查。申领人凭签注的《申请表》,到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办事网址 http://www.gzpi.gov.cn/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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