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有借条有的没借条。
他对我说的是实情,说搞项目,项目我去实地看了,所以我手上有50万的借条。但是经过一年时间的追查,我找到了另外几个受伤人,他们没有借条,向他们借钱的借口都是假的。最多的达到70万 借钱的理由并不是实事。其中有一个借他60万。用的借口以我要投资做项目为名,叫他帮我借钱(然后债主追查到我,事情才搞明白我也是债主)。如果我们联合起来起诉,他算不算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