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遗嘱的法律效力

如题所述

判断遗嘱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立遗嘱的人是不是出于真实的意愿作出,录音、口头和代书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有效,因为这类遗嘱内容容易被篡改和伪造。而网络遗嘱不能证明立遗嘱人是否出于真实的意愿,不具有法律效力。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31

很多人知道网络遗嘱后,都关心一个话题,网络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其实有这个疑问的,只是“知道”网络遗嘱,还不“了解”网络遗嘱。前面在网络遗嘱定义中说得很清楚,网络遗嘱并不是在网络上立遗嘱,它是一个存储和传递个人重要私密信息的工具与平台,本身并不存在有没有法律效应的说法。
谈论网络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应,就像谈论保管柜、切菜刀或者电风扇有没有法律效应一样。它只是一个工具,与法律无关,跟有没有法律效应没有任何关系。
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分类:
1、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
2、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书的遗嘱,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有效:(1)有两个以上合格的见证人当场见证。 (2)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3)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均须签名。 以上三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均属无效。 3、录音遗嘱,要使录音遗嘱有效,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便无效。 4、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也必须有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也是无效。而当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应属无效。 5、公证遗嘱,对于以上四种遗嘱形式,经遗嘱人亲自申请,可以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而且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它任何形式的遗嘱。
所以说网络遗嘱并不属于法定类型,不具备法律上的遗嘱效力。

第2个回答  2016-06-04
网络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继承法》及其司法解除的规定,法定遗嘱形式只有五种,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网络遗嘱不是法定遗嘱的形式之一,而且也不能将其等同于法定遗嘱的五种形式之一。

网络遗嘱并不是在网上立遗嘱,网站也不提供立遗嘱的功能。网络遗嘱是一个重要信息存储与传递的平台与工具,因此并不存在有没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从属性来看,网络遗嘱应属于自书遗嘱,而立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时,需要两个以上不相干的见证人在场,没人能证明立网络医嘱时,谁在计算机旁敲下那些遗嘱,便无法审查其真实性,所以使用网络遗嘱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就目前来看,网络遗嘱只能作为一种情感表达渠道,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市民确实需要订立遗嘱,应当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进行。

网络遗嘱是一个个人重要信息的存储和传递平台,用户可将自己的重要信息、文件、资料、数据保存在网络遗嘱保管箱内,并留下指定联系人。如果万一用户发生意外状况离世,网络遗嘱网将把用户存储在保管箱内的所有信息传递给用户的指定联系人。

网络遗嘱可以让用户将遗嘱扫描文件、财务信息、个人的重要信息、比如银行帐号保险单号什么的存在里面,并在用户意外死亡后转交给事先设定的联系人。

网络遗嘱网本身并不提供立遗嘱的功能。网络遗嘱因为也有遗嘱的字样,所以容易给人造成误解,以为网络遗嘱就是在网络上立遗嘱。其实网络遗嘱与传统遗嘱是截然不同的概念,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都是以当事人的死亡为触发点。网络遗嘱本身只是一个备份和传递的工具,因此并不存在具不具备法律效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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