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直线行驶,在一叉路口一辆车从我车左侧同方向驶出,刮曾到我车,反两交警判我全责。事发当时我没注意到左边来车,而且当时正好有几辆车从我车左边正常驶过。我视线主要是集中在前方,同时恰好有辆车从我右前方驶出。我记录议拍的
我已经复议过:开始双桥支队事故科看了我在视频,说是那方全责,要我上内勤科改单就可以了,结果到内勤科那警察(李。。。)说谁说要改的谁改。要不上朝阳支队,后来我又跑到了朝阳支队。朝阳支队看我视频也说评反了,说打电话到双桥支队找(李)。第二天找李又说没打电话。要我还是找朝阳支队,结果再去找朝阳支队,朝阳支队又说找双桥支队。双桥支队就说还是以现场警察判定为准,不可复议。我想问天理何在。。。。。。一百个人看了我行车记录议拍的视频后,都会说不是我的责任,那方全责(对方车是前右角,我的车是左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