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谁能给我一个圆满的答案啊?

罚款
《建筑法》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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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2
  这种情况下,要是发生事故的话,发包方和承包方需承担连带责任。被害人可以要求其中一方或双方承担全部损失。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07
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拥有相应的资质,否则合同无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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