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车与掉头车辆相撞定责

两车同向行驶,有三车道,直行车在最左车道,掉头车在最右车道,在最左车道发生碰撞,谁的责任?

机动车与直行车发生交通事故,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直行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直行车不负事故责任,由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并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如果交通肇事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道路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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