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然后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而且造成的后果明显我是受伤最重的,我报案后为什么警察希望我们调

,警察口中所谓的调解就是想让我不要立案,我一提要依法追究责任时警察就拿要拘留我恐吓我,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我同意签调解书,但是上面的种种条款都显示我并不是受害者,我要求打电话咨询我的律师朋友,警察就要过来没收我的手机,最终签订调解书时警察一再强调调解书上的东西是我自愿与打我的人签订的,其中有一条说我们不能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我觉得这帮警察就是被腐蚀了,请哪位好心人帮我分析下该怎么办

双方有没有做伤情鉴定?正当防卫得按当时的情况具体举证,你当时有没有证人?事发地有没有监控录像之类的?从你被讯问时你就有权聘请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调解书的内容你不同意的话就不应该签字,签了字的确很麻烦。关于警务人员执行职务中的违规行为,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检举或者向法院起诉,但是恐怕你很难举证。建议你在当地找一个好律师仔细咨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1-25
你可以告他追答

你是受害者,你这种正当防卫绝对是没错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