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09-09-16
1.你可以向公司要你的劳动合同,若不给,你可直接以公司扣留劳动合同为由,向社保机关申请帮助,要求追要劳动合同.
2.合同追回后,若里面内容不符而你又没有逐页签字的,你还可否认签字页以外的内容.
3.若单位否认你与他们的劳动关系,你可直接向社保机关投诉.但要有在此单位工作的证据.
4.签自愿放弃买社保协议不是有效协议,你可随时翻悔,申请补上,你则支付你自身部分,而企业支付企业部分.
5.辞职公司不批定有原因,你不该直接离开.应该向社保提出辞职的请求支持,从而证明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6.你在一周后直接离开,想未办离职手续,这是件很麻烦的事,若单位能提出你在单位名下签字领用过的固定资产时,你擅自离开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金额高时,单位还可起诉你侵占.
7.三思而后行
第4个回答 2009-09-16
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以下回答:
1、用人单位没有把合同发放给劳动者,违背了各执一份的原则,视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发放双倍工资。
2、购买社保是国家的强制规定和用人单位的义务,任何协议都不能违背,自愿的协议属于无效协议,不受法律保护,你也可以说你是想保住工作而签订的。
3、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上会给予支持。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决劳动关系的当日用人单位应该一次性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因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而造成劳动者失业后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一个月工的补助金,法律会给予支持。
6、以上权益你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仲裁的方式维权,现在仲裁是免费的,而且一般是45天结案。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给我留言或到我的百度空间看我的联络方式。最后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