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结婚,户口未迁出,2013年户口原所在村进行土地整改,分配补偿款,但是只有分配了原有的土地赔偿款,却没有享受房屋补偿政策,14年6月离婚,到14年12月户口所在村进行土地补偿款二次分配,在意见征求卡上要求外嫁女、离异女不得享受此次分配,这是不是侵犯了妇女权益?
13年拆迁安置时村里给了一封“村庄改造安置户认定办法”中,有规定“在本村的出嫁女及其子女不认定为安置人口”,这条规定是否合理合法?
追答违法。赶紧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可能不支持。
追问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追答二年
追问如果法院不支持该怎么办?在这之前我应该需要准备什么?
追答提供发放土地补偿款的证据
追问例如呢?在拆迁改造时,户主所签的补偿协议,不在户主手里,只有一份范本。其他的还需准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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