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常见的方式有转让、转包、互换、入股、出租等。
1、如果是以转让或互换方式流转土地,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也就是说,该土地跟原承包方没有任何关系了,这就是现承包方的承包地了,不过如果现承包方要把承包地转让出去,那要经发包方同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2、如果是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那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该土地的承包权还是归原承包方,受让方获得的只是该土地的经营权。如果合同未写明不能再次流转,则可以再流转。不过,再次流转也需遵守流转原则:比如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超过承包剩余期限等,同时也应取得原承包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