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5月入职一公司,劳动合同期2年,在2013.4合同期满后,继续工作也没续签劳动合同,到201.12月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就辞退我,当时只按N+1的标准拿到了赔偿金。请问,我现在还以要求2013.5--2014.12拿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