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单位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25

1、如果是身体的原因需要请病假,那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医院的证明,确有必要就应该批准员工。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病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扩展资料: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具体内容有: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

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病假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2-29

对于员工的病假申请,企业须遵循相关的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劳险字[1992]14号《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于医院开具的伤病诊断证明建议伤病职工休息的,企业经与医院医务部核实情况后要严格审批。”  

《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由于员工拥有身体健康权,在其确实患病的情况下享有休病假的权利,因此,只要员工有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用人单位就应该允许员工休病假。

由于社会和法律对员工的倾斜保护,及获得治疗权、休息休假权是员工的基本权利。如轻易拒绝员工的病假申请,恐将导致企业面临严重的法律和道德风险。  

所以,在实务当中,一般员工只要提供了基本的病假材料,企业就得批准员工的病假申请。对于情况紧急和情况特殊的,病假材料的提交可予以暂缓。  

扩展资料:  

1、劳动者可依法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患病需要休病假的,应当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书或病假证明书,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依据劳动者病情酌情确定病假期间。

一般而言,病假证明中应当包括就诊患者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且应当由出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医院公章。在劳动者提交病假证明后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保障劳动者休病假的权利,不批病假、缩短病假时长都是不正确的。

2、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依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就病假工资标准而言,最低标准应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如双方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的病假工资标准超出上述标准的可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病假,你会休吗?

参考资料来源:劳动报-怎样处理“泡病假”的员工?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26

如果员工请假病假,也就是“泡病假”的,,应该严肃处理:经常出现的一个情况是请假员工实际上没有生病,只是因为不想上班或与主管间的矛盾,通过医院的朋友开出病假单长期请病假,这种情况,人力资源要和员工、主管分别沟通,要了解因何种原因产生矛盾,然后要想办法化解这样的矛盾。企业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对情节严重、假期天数较长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考勤制度应该规定员工请病假应该出示一定级别医院的病历本,而不是随便哪家医院都可以;如果员工串通医生开虚假病条,可责令该员工到公司指定的1,2家医院去看病,一旦核实上家医院是虚假信息 ,企业可按照严重违纪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孙旭权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张烜墚

资深刑事律师

张丽珍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林

婚姻家事专业律师

陈绍熙

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杨鹏淋

资深劳动纠纷律师

    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立即咨询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1、如果是身体的原因需要请病假,那可以要求员工提供医院的证明,确有必要就应该批准员工。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病假工资的规定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