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海市2018年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为例,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上海市自2018年4月1日起,上海市2018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调整为21396元和4279元。缴费基数为4279-21396元,单位需要缴纳的比例为20%,个人缴纳的比例为8%。
而对于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的基数为4279-21396元。缴纳的比例为个体业主缴付20%,个人(包括业主)缴付8%。灵活就业人员(含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全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为4279-21396元,缴纳的比例为28%。
扩展资料:
在上海,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主要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共同进行承担。不过,所缴纳的比例会有所不同。其中,在上海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中,公司要占20%,个人只需要缴纳8%。而缴纳费用的缴纳基数会根据上海市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而定,每年都会有所调整,每年都会有所不同。
如果职工中间出现断缴,是可以通过续交和补交的方式进行缴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补缴时也是需要按照当前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