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事例和理论证明好人好事应该给予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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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因为这样能给人一种鼓舞的力量,这样能起到一定的促使作用。当然,也要一定的奖励,要是只是一些少数目,一些人会觉得可有可无。而且,如果没有奖励的话,试问会有哪个人继续下去做好人好事呢,即使有,也会越来越少,因为这会使人认为是些愚蠢行为,例如,捉拿小偷什么的,一个不小心受了心,不论帮没帮到人,自己还得受了伤,医疗费又是一大笔。而且还会引起周围人的议论,这样一来,还会感染一些愿意做好人好事的人,使他们的热情渐渐冷却,也影响了后代,给他们一种做好人好事是一种吃亏行为的观点。按这种情况发展下去,那么社会上一个有良心的人都会没有了。如果是有奖励的话,尽管那个人在做好事中遇到不测,政府等机构也能表彰他的勇气,给他/亲属奖励一些金钱,能维持生活。如果是捐款之类的,就给他的亲戚后代一些在某方面的优惠,保证他们的就业率等。这便能传达于人们另一种观念,善举也有善报,于是便父传子,子传孙,那么,世界将会是一个充满爱心的理想天地,甚似“桃花源”。这样一来,为何不给予其奖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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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22
五位有机磷中毒病人同时来院急诊,其中一例王姓病人在急诊科72小时内三次呼吸停止,均复苏成功,这在我院创办以来属于不多见。为了抢救这批病员,急诊科的全体医务人员,麻醉科医生一直守护在病员床旁不离步,医院多次组织有关科室会诊,分析病情,制定抢救措施。护理人员精心监护,谁也顾不上休息。联防队员坚持维持秩序,全院职工不分你我,每时每刻在关心和看护这批病人。4月11日晚,当王姓病人第三次呼吸停止时,恰逢周六夜,回家休息的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深夜接到传呼后立即赶到医院参与抢救和特护,一直到天亮病员生命体征稳定后才离开,创造了72小时成功地抢救三次呼吸停止病人的先例,谱写了人道主义的又一乐章。今年四月,二位河南藉打工仔误服河琢经抢救无效死亡,在一无亲人、二无钱的情况下,我们除了免收医疗费用外,还帮助联系火葬地点。共青团组织全院职工募捐,筹款近3000元,为病人办理后事,病员家属激动得直流泪。今年五月份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前半个月,就有三次医务人员拒收红包金额达700元。一位四川洪县的妊高症病人,在院剖腹产,由于困难,妇产科医务人员不但给予精心医疗,还筹资500元为其解决生活困难。二年来拒收红包、为病人排忧解难、捐资扶贫、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不断涌现。据不完全统计,99年收红包30多人次。好多住院病员为了感激医生,送了红包退还,又送,有的出院后一周了,又送来红包,但仍被拒收。通过我们努力宣传,已经形成了不送红包看病也放心的风气。二年多来,全院职工为贫困病员募捐金额达万元以上,收到奖框锦旗26面……。98年受到省、市、县电视台、报刊新闻报导12篇,党政领导部门表扬5次,99年报导4次。二年来经县卫生局考评群众满意率为全县之首。我们的工作得到了社会的认可,社会口碑明显好转。
参考资料:好像不太简洁,你自己筛选一下
第2个回答  2013-11-22
请问什么叫好人好事?要就事论事。像医生抢救病人,这能算好人好事吗?向警察,武警,解放军,参加抢险救灾,这能算是好人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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