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人生平
徐志摩1896-1931,原名徐章序,浙江海宁人。笔名云中鹤、南湖,是著名的诗人散文家。
徐志摩 1918年上海沪江大学毕业后去美国留学,后为见卢梭赴伦敦剑桥大学,获硕士学位。回国后先后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教授,兼任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3年与闻一多、胡适、梁实秋等人发起组织新月社。1924年泰戈尔访华,他主动担任翻译,并随他访日。1927年在上海创办新月书店及《新月》书刊。1931年任《诗刊》主编。11月19日由南京飞往北平途中因飞机失事遇难。
著有《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等。
二、写作背景
“康桥”,现在通译为“剑桥”,即英国剑桥大学的简称。该校创立于1209年,由数十个学院组成。1921年至次年在那学习,写了《康桥再会吧》。1925年去欧洲漫游后,作《我所知道的康桥》。1928年,再次出游日、美、英等国,11月写下《再别康桥》。
明确:
1、 诗人把“康桥”视为“难得的知己”,“生命的泉源”,精神依恋之故乡”,《再别康桥》选取康桥有代表性的景色构成意象来表达他对母校的热爱和依恋。
一是“金柳”,河畔的柳树,被夕阳染成金色,像盛妆的新娘,艳影倒映在剑河的波光中,也荡漾在诗人的心头。
二是绿油油的“青荇”,在康河清澈的柔波中,似在向诗人招手,诗人也甘做一条这样的水草。
三是“清泉”,在榆荫下像是天上的彩虹,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四是:“长篙”,撑着满载星辉的小船,向青草更青处漫溯,去寻梦,去放歌。
2、意境美:
“但我不能放歌”,多情自古伤离别,“悄悄是别离的笙箫”。从夕阳西下,到满船星辉,诗人在康河已留连多时,但终有一别,还是轻轻的来,轻轻的走,悄悄的来,悄悄走吧,连夏是虫也为我沉默,免得离人更伤感。挥一挥衣袖,悄悄地再别康桥。
诗第1节,三次用“轻轻”,后两节,三次用“悄悄”,更加渲染了不忍离别而又不得不别的气氛,产生了轻柔飘逸之美。
3、《再别康桥》结构美:
全诗7节,每节4行,每行6至8个字,双行首字都低一格,诗句均齐中又有变化。
4、音乐美:
节奏每句多为三拍。用韵细密精巧,产生了和谐回环之美。
全诗的韵,是双线交织或勾连的。节内双行各自都押韵,基本上每节换一韵。
单行则比较灵活,有的在节内押韵,如第6节单行的“放歌”同“沉默”,与双行的“笙”同“康桥”交错编排;有的节与节之间前后勾连,如第1节的“招手”,与第2节的“金柳”,第2节的“艳影”与第3节的“青荇”。
双行与单行之间有时也前后承接相联,如第4节末行的“梦”与第5节的开头的“寻梦”,第5节末行与第6节首行的“放歌”,第6节两个“沉默”的顶真,第1节与第7节首尾的反复和照应,都构成了音乐的美感。
[编辑本段]【诗人简介】
。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云中鹤。
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伦敦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
1922年返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
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加入文学研究会。
1924年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诗评》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时任翻译。
1925年赴欧洲,游历苏、德、意、法等国。
1926年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影响到新诗艺术的发展。同年移居上海,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7年参加创办新月书店。次年《新月》月刊创刊后任主编。并出国游历英、美、日、印等国。
1930年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
1931年初,与陈梦家、方玮德创办《诗刊》季刊,被推选为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同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大雾在济南附近触山,机毁人亡,遇难。
“志摩是蝴蝶,而不是蜜蜂,女人好处就得不着,女人的坏处就使他牺牲了。” --- 冰心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性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南中国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节”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编辑本段]【诗歌赏析】
赏析1:
《再别康桥》第1节写久违的学子作别母校时的万千离愁。连用三个“轻轻的”,使我们仿佛感受到诗人踮着足尖,象一股清风一样来了,又悄无声息地荡去;而那至深的情丝,竟在招手之间,幻成了“西天的云彩。”第2节至第6节,描写诗人在康河里泛舟寻梦。披着夕照的金柳,软泥上的青荇,树荫下的水潭,一一映入眼底。两个暗喻用得颇为精到:第一个将“河畔的金柳”大胆地想象为“夕阳中的新娘”,使无生命的景语,化作有生命的活物,温润可人;第二个是将清澈的潭水疑作“天上虹”,被浮藻揉碎之后,竟变了“彩虹似的梦”。正是在意乱情迷之间,诗人如庄周梦蝶,物我两志,直觉得“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并甘心在康河的柔波里,做一条招摇的水草。这种主客观合一的佳构既是妙手偶得,也是千锤百炼之功;第5、6节,诗人翻出了一层新的意境。借用“梦/寻梦”,“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四个叠句,将全诗推向高潮,正如康河之水,一波三折!而他在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里跣足放歌的狂态终未成就,此时的沉默而无言,又胜过多少情语啊!最后一节以三个“悄悄的”与首阙回环对应。潇洒地来,又潇洒地走。挥一挥衣袖,抖落的是什么?已毋须赘言。既然在康桥涅盘过一次,又何必带走一片云彩呢?全诗一气呵成,荡气回肠,是对徐志摩“诗化人生”的最好的描述。胡适尝言:“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他的一生的历史,只是他追求这个单纯信仰的实现的历史。”(《追悼徐志摩》)果真如此,那么诗人在康河边的徘徊,不正是这种追寻的一个缩影吗?徐志摩是主张艺术的诗的。他深崇闻一多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的诗学主张,而尤重音乐美。他甚至说:“……明白了诗的生命是在它的内在的音节(Internal rhythm)的道理,我们才能领会到诗的真的趣味;不论思想怎样高尚,情绪怎样热烈,你得拿来彻底的‘音乐化’(那就是诗化),才能取得诗的认识,……”(《诗刊放假》)。
反观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着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一:彩虹似的梦的追寻与幻灭
徐志摩家中富裕。其父徐深如办有酱厂,钱庄,绸庄,灯泡厂,在上海,杭州有投资,是沪杭铁路的股东之一,硖石镇商会会长,且徐志摩是家中独子,深受长辈喜爱。家庭对他有影响,他活泼好动,喜欢交友。
再者,他的婚姻对他也有影响。1915年,他在北大读预科(当时先读3年预科,再读5年本科)时,认识了张幼仪,她端庄,善自理,会理财。有人把她比作《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当然,王熙凤的品质大大不如张幼仪。不仅如此,张家更有钱,所以徐家很高兴找到这个媳妇。
大家都知道,解放前的婚姻,一为政治,二为经济。而徐父是商人,自然很喜欢,更重要的是,张幼仪的大哥张家敖是中国银行总裁,徐志摩知道而且认识张家敖。以前读书时,张家敖曾视察过徐志摩就读的中学,知道徐志摩的语文好,作文写得好,所以同意徐志摩与张幼仪的婚事。二哥张学励,是中国现代哲学史上有名的哲学家,民社党主席。
张学励介绍徐志摩认识了梁启超,梁启超深爱徐志摩这个弟子劝他出国深造。于是1918年8月,徐志摩赴美留学,同行有汪精卫。他先到克拉克大学学历史,一年后取得学士学位。1919年9月份,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政治经济学,一年后获硕士学位。1920年7月份,徐志摩不想读了,到英国剑桥大学找罗素(一位自然哲学家,被徐志摩称为英国的"梁启超"),但两人失之交臂了。因为罗素因反对英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遭"解聘",而来中国教书,徐志摩却赴英国找他,未果。当然,后来两人成为非常好的朋友,徐志摩的爱情观深受罗素影响。
。
一>确立志向: 彩虹似的梦。因为徐志摩想在中国建立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他认为德国人太蠢,干事机械;法国人太阴,干事过分;南欧人太乱,头脑混乱;美国人浅薄,文化历史不长。所以比较像样的是英国。他曾说过"英国人是自由的,但不机械;时保守的,但不顽固"。所以他认为在英国实施民主政治的条件,远在大喊大叫的美国人之上。所以在他心目中就要树立一个英国似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
二>步入诗坛。徐志摩当时留学是想当类似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家,后来弃政从文是受到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诗人影响,也包括当时一些作家,作品的影响。同时由于他喜欢结交上流人物,其中曼殊斐尔对他的影响最大。
一天晚上11点钟,徐志摩去拜访曼殊斐尔,因她身体当时很不好,所以只有20分钟的谈话,但是这20分钟却深深地影响着徐志摩。曼殊斐尔的美给他极大的吸引力,对她的话言听计从,徐志摩说过"这20分钟是不逝的20分钟",可见给他的印象很深。他曾说过她的美是完全的美,是纯粹的美,是可感不可知的美,是不可分析的美,是自然界的杰作。所以曼殊斐尔说:"徐志摩,你将来最好去搞文学,最好不要搞政治。"这对徐志摩触动很大,也是徐志摩开始走向文学创作的原因。 后来得知曼殊斐尔过世后,徐志摩一个人在荒野伤心地哭泣了很久。
第二个原因是离婚与失恋的影响。他在伦敦大学读书时,认识了16岁的林徽因,在当时称为"中国第一才女",所以徐志摩去追求她,但他是结过婚的。追求时当然遇到阻力,林徽因说:"我是少女,你是有妇之夫,你得先离婚。"徐志摩听后觉得很有希望,于是与1922年赴柏林找张幼仪离婚。因为浪漫的他认为林徽因是爱、美、自由的化身,虽然张幼仪很好,但是没有浪漫气质。他说:"我要当中国第一个离婚男人"。通过很多朋友做张幼仪的工作,最后张幼仪同意了,之后两人关系更好,一礼拜一封信。离婚后他立刻回到了英国,却发现林徽因已经到美国学建筑学。可能林徽因的父亲认为徐志摩当女婿不适合。此刻,老婆没了,恋人没了。两脚踏空,心悲凉,用诗抒怀,《春》中写到他看到别人在草丛中恋爱,自己很眼红,感觉自己很孤独。所以开始步入诗坛。
三>迷恋自然。剑桥大学很美,古典建筑群,蓝天碧海,鸟语花香,田野里点缀着农舍,一条康河贯穿其中。若分析《再别康桥》,必须读《我所知道的康桥》,介绍了他每天的生活——划船,看闲书。这便是他的留学生活,但他不后悔,他说,他读了三本书:自然书,人生书,社会书.康桥也在其生命中之深1922年回国后,他写了第一首与康桥有关的诗《康桥再会吧!》,康桥是其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赖之乡。自然风光陶冶之下,造成了他清高,超脱的英国绅士风度.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抒发的是什么呢?三句话概括:是一种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意是主观思想感情;境是诗内描写的客观景物。何谓意境?是人物的主观思想情感和客观景物完美的融合,且形成一副具有个性色彩的艺术画面,既称为有意境。当然我们欣赏徐志摩的诗和欣赏别的诗一样,需要调动对生活的积累,需要调动我们对知识的积累,然后我们一节节的讲这首诗。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诗若分析的话,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还有,还加上一句,作别西天的云彩,西天的彩霞给我们一个印象,就是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用这句话来概括,为这个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句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的非常形象。当然他的手法是比拟的手法(拟人、拟物),与第三句话合在一起讲,"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一句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再次,我觉得它不是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的,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第二句是化客为主,第三句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这就是我们前面所讲的三个方面:确定了理想,步入了诗坛,美妙的风光中,抒发自己的情感。三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通过具体的形象,来表达自己的感情。而我们欣赏诗也是从形象入手,来逐渐接受诗人的心灵的。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这句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的虹",一片红光,是实写。但是,潭水上漂了很多的水藻,挡住了一部分霞光,零零碎碎的,有的红,有的绿,好像柔水一般,非常形象。这个"揉"写的很好,同时也是自己梦想的破灭。那么这个梦引起我们什么感觉呢?这使我想起了闻一多先生纪念它的长女夭折时写的一首诗。他用了一个比喻"像夏天里的一个梦,像梦里的一声钟",大家知道梦时美好的,钟时悠扬的,然而是短暂的,所以彩虹似的梦似美丽而短暂的。1927年他的梦想破灭了,又与陆小曼不和,很消沉。
第五节,既然谈到梦,那么这次再来康桥,再回母校,是不是来寻梦的呢?"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处放歌。"这句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的两年,悠哉悠哉。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所以,他用"一船星辉"来比喻那时的生活,带有象征的意味。
最好的诗诗第三句诗。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回到现实仍然是哀伤,所以"悄悄是离别的笙萧,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这句诗是情感的高潮,充分表现了徐志摩对康桥的情感,集中表现了离别的惆怅。这句诗就需要联系别的诗,包括古诗来理解。"悄悄是离别的笙萧"是暗喻的手法。例如,苏轼的《前赤壁赋》中描述了萧声是低沉的哀怨的,而笛声是欢悦的,所以"萧"来比喻"悄悄"来说明诗人的心境,因此,"悄悄"的动作带有诗人的感情,接着"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诗歌讲究精练,为什么一再重复"沉默""悄悄""轻轻"?这不是浪费语言,而恰恰是他的重点。
其实"沉默"是人的最深的感情。例如,柳永的《雨霖铃》中的语句"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再如苏轼的词《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他回忆他的妻子王弗死后的十年,回忆他们相见的时候"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此处无声胜有声",还有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使用反衬手法,三月春光明媚,白花盛开,可惜好友欲离我而去。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下两句"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意在言外,旨在象内。"不着一字,尽得风流"往往用在评价诗,意思诗不说愁,却把愁表现得最为恰当,看着朋友走掉,长久孤立的站着,表现感情的深厚。如王维说的"一切景语皆情语","写景即抒情"。所以"唯见长江天际流"能引起我们很多的遐想,又如利于李煜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只要能让我们产生联想的诗就是好诗,这些都告诉我们欣赏诗要调动我们知识的积累,像形、相似的诗能在头脑中产生,用此来理解新诗。写得好都是诗人生活经历的提炼和升华,换句话,我们通过生活的桥梁可以达到诗人的心灵。例如,刚离开父母的学子读《再别康桥》是不是更有感觉?为什么"沉默时感情最深"呢?像生活中的例子,感情最深的表达时飞机、船都已走了,但送别的人伫立不动,若有所思。结合句中"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康桥尚且如此,诗人何以堪?实际反衬了诗人对康桥的感情非常深厚,因此,"悄悄"就带着诗人的主观感情了。
第七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认为"云彩"有象征意味,代表彩虹似的梦,它倒映在水中,但并不带走,因此再别康桥不是和他母校告别,而是和给他一生带来最大变化的康桥文化的告别,是再别康桥理想。以上才是深入理解了这首诗。
再粗略讲一下,《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旧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这三者结合起来,徐志摩追求"整体当中求变化,参差当中求异",显示出新月似的特点和个性,所以我概括为:柔美幽怨的意境,清新飘逸的风格。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1920年曾留学英国。1923年加入新月社,成为新月社诗派的代表诗人。“志摩是蝴蝶,而不是蜜蜂,女人好处就得不着,女人的坏处就使他牺牲了。”——冰心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徐志摩给人的印象,是非常深刻的。他潇洒的外表,飘逸的风姿,热情的性格和他的浪漫的诗想感染了无数的重情人。可惜他在英年遭遇了空难,一如他在《再别康桥》这首诗中写的:“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三十四岁的他,走了……
徐志摩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和浪漫主义者。胡适曾经说:“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梦想这三个理想的条件能够会合在一个人生里,这是他的单纯信仰。”也许是由于这种纯情的信仰,徐志摩一生的爱情履遭挫折。在英国留学时,他苦苦追求林徽因,林徽因对他却不明朗。回国后他又追求已婚女士陆小曼,被梁启超痛骂。不过,在情感上这种失意,却造就了徐志摩在文学上的辉煌。我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他留下的抒情诗:那可是“从性灵暖处来的诗句”。我很惋惜徐志摩的天真朦胧,他耽于幻想,对待爱情也不切实际,甚至有时竟误入歧途而至撞得头破血流,但毫无疑问的是,我对他心目中一些美好事物热情、勇敢和执着的追求,怀有深深的敬意。只是文学审美往往超出了实际,徐志摩对于这种超脱,表现得太过激进。
1920年秋季,徐志摩到了英国。本来是准备去那里拜剑桥大学的罗素为师。但他到了英国才知道罗素已不在英国,而到中国讲学去了。而且,罗素反对第一次世界大战而被剑桥大学除名。后来,徐志摩经英国作家狄更生介绍,才得以进入剑桥大学读书。此间,徐志摩认识了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因,他开始苦苦追求这位美貌年轻的才女。为此,徐志摩解除了与前妻张幼仪的婚姻。但不幸的是,后来的林徽因还是与梁启超的公子梁思成结成了婚姻。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已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就是这样用含羞草般的触觉和婴儿般的情感去感知爱情的,是他的单纯的爱情观给他的诗作注入了浪漫的气息。虽然这种浪漫不能成为现实,但是徐志摩那炽热与细腻的情感,在诗行中随着康河静静地流淌。
作为徐志摩诗歌的第一个艺术特色,是对诗歌意象的苦心经营和有些带有刻意性质的追求。他实在擅长于在生活中捕捉形象,而且善于在生活中发掘诗趣,并使生活的形象与诗歌的意趣融会到他的作品里,从而构成较高的美学境界。作为诗中的意象,如《再别康桥》出现了“云彩”、“金柳”、“艳影”、“青荇”、“水草”、“虹”、“梦”、 “长蒿”、“星辉”、“笙箫”、“夏虫”、“康桥”、“衣袖”等意象,这些都是诗人珍藏在心灵深处的一份情感,这些意象的虚与诗人心中情的实,相映成趣,一张一合,无不流露出意象的张力。通过情感化赋予客观物象以感情色彩,使这些意象由平入奇,因而全诗更显得飘逸而具有灵气。因此,《再别康桥》成为徐志摩发自性灵深处诗作的名篇。
再看看诗中那“河畔的金柳”,“波光里的艳影”,不仅在他“心头荡漾”,更有一种梦幻般神奇的力量,催使他神思飞扬,异想“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烂里放歌”。一系列意象的构成,这一点上说明了当时的徐志摩已接受了英国浪漫派诗的影响,吸取了欧洲象征派、印象派诗的特点。另外,《再别康桥》每节四行,韵式上都严格遵守二、四押韵,且每行两顿或三顿,整首诗章句匀整,韵脚铿锵,但为了更贴切地表达情感,不拘泥于“句的均齐”。“寻梦?撑一只长篙”一句,如平静的湖面泛起的澜漪,使全诗生气盎然。整首诗的节律与诗人情感的起落相契合,全诗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读罢余音缭绕,给人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这也体现出徐志摩一方面汲取了英国浪漫派诗人的神韵和音律的同时又根据汉语白话的特点逐渐把他笔下的诗发展成为一种新诗的雏形。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成就是在性灵、意象、音律三方面,也可以说,他的诗作在艺术上具有这三大特色。而且,这三者在他诗中实际上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性灵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意象来体现,意象,也需要通过音乐美这个重要的方面去完成。它们共同构成了徐志摩诗歌艺术的整体,使他的诗不仅在艺术上享有较高的地位,而且给中国新诗的发展带来了某些有普遍艺术的经验,作出了其他一些诗人未能作出的贡献!
参考资料:http://baike.baidu.com/view/37169.htm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