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一起喝酒,其中一人死亡,其他人需不需要负责?

死亡人用A代替。 B结婚,晚上请同事吃酒席。桌上只有四个男的,分别是C(是B的老公),D(是B同事的老公),E(是B的同事),A(是B的同事的未婚夫)。四人共喝了两瓶白酒,大概也就是两斤白酒。在喝酒期间,没有人劝A喝酒,喝多少全是自愿。最后喝完酒大家都各回各家。结果第二天早上A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请问其他人需要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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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负责人的,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扩展资料

一起喝酒致死赔偿案例:

2017年1月15日,1990年出生的邓某下班后约李某等人到食堂吃饭喝酒。饭后回到宿舍,邓某觉得还没喝过瘾,又约李某、陆某等人一起去酒吧喝酒。次日凌晨1时许,看到邓某昏昏欲睡,大家以为他喝醉了,就让李某带他去酒店休息。

凌晨2时许,李某发现邓某没了呼吸声,赶紧拨打120并报警。医生赶到时,确认邓某已死亡。经尸检,邓某系乙醇中毒死亡。邓某父母将一起喝酒的李某等5人、酒吧服务员罗某及住宿酒店一起告到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60万元。

庭审中,李某辩称,是邓某主动邀约他去酒吧饮酒,自己多次劝阻,并在发现邓某有异常情况后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已尽到照看、提醒、劝阻等义务。邓某是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一起喝酒的其他4人也表示自己没有过错。

被告罗某辩称,自己是酒吧工作人员,邓某一直劝自己喝酒,其因工作关系喝了两杯,当时邓某没有醉酒表现,自己对邓某的死亡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酒店方辩称,被告没有为邓某办理过登记入住手续,邓某的死亡与酒店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邓某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知晓过量饮酒可能造成对其身体健康不利的后果,但仍大量饮酒,最终导致酒精中毒死亡,其本人应承担绝大部分责任。

而参与了两场喝酒的被告均未完全尽到对邓某提醒、劝阻等义务,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李某一直陪在邓某身边,发现邓某处于醉酒状态后未及时将其送医救治,未尽到完全的照顾义务,赔偿原告损失1.5万元。其余4名同饮者各赔偿原告6000元。

被告罗某作为酒吧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通过敬酒方式与邓某喝过酒,其敬酒行为与邓某死亡也存在一定因果关系,赔偿原告6000元;

被告酒店作为服务行业,未尽到完全的安全保障及注意义务,在邓某及被告李某入住该酒店时,只办理了李某的登记入住手续,未登记邓某身份信息便允许已经醉酒的邓某入住,赔偿原告1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手机人民网-一人喝酒致死 同饮者都有责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12
要负责,结婚B宴请,就是为他的喝酒起到直接关系,而对于他,在没有客观条件下的劝酒,而自己主观饮酒过量导致死亡, 就两瓶白酒,,平分也就半斤, 问题是在酒上还是自身,这些都要分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9-06
这类事不好说!

按照法律来说 应该付一部分责任的!

不过不要担心 主要责任还是A自负的~!

因为这毕竟是他自己的过失!

当然 其他人也是要负责的~比如没有进到提醒义务等..这些小打小闹的责任问题!

不过B的责任就大点了 因为上文提到 "B结婚,晚上请同事吃酒席"~反之言~意为~~ 如果B不请同事吃酒席 那么这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

~...新婚之时碰到这样棘手的事 ~~真是~~!!o()^))o 唉希望楼主好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06
要看情况,如果是自愿,我想既使别人有责任,也不会太大,
另外他是怎么去的医院啊,A为什么要喝那么多酒,席间如发现它有不正常的现象应制止才是.
第4个回答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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