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经常来一些地痞流氓来收保护费,我们协商一年给他们5000元,结果他们还是三番两次来要钱,还威胁我们说‘不拿钱你们就别想上班,谁反抗就揍谁’由于我们是外商企业,怕如果报警的话他们判不久我们不是又要遭殃了他们来了两次 一共拿了8000元,是属于金额较大的吗?判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