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统一组织申请、评审;主要有化学工业出版社奖学金、中国天辰奖学金、金发科技奖学金等。
由学校统一组织申请、评审的奖学金评选,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经过学院初审后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研究生院。由学校组织公开答辩,评审组成员由设奖单位代表,学工办、研工部、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学生工作负责人,专业课教师代表,班主任、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学年面向全校学生设立的社会资助奖学金: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业出版社奖学金、北京化工大学—中国天辰奖学金、北京化工大学—金发科技奖学金、北京化工大学—华陆科技奖学金、北京化工大学—远大洪雨奖学金、北京化工大学—莱恩创科奖学金、北京化工大学—中安信新材料暨威海北化欧亚奖学金、北京化工大学—闰土奖学金。
扩展资料:
奖学金发放的相关要求规定:
1、社会资助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在校期间只能获评一次,研究生期间获得过社会资助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与评选。
2、申请者须满足《北京化工大学2016-2017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且须满足各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的具体要求。
3、指定奖励品学兼优的化学工程与技术、安全技术与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以及环境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读二、三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