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能否异地使用

好像现在是,刚开始怀孕的时候就可以直接刷医保卡上的钱,其他的直接那发票报销。
我现在想知道的是,我的医保卡在江苏南京,如果我想回老家的医院生小孩,老家也在江苏,整个过程发生的费用可不可以到南京报销,还有宝宝的出生证是在哪边领?
最好哪位大侠能告诉我整个的操作流程?

生育保险可以异地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可以跨地区报销的,不过要向相关机关申报批准。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都是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在我国生育保险可以异地报销,同时符合我国二胎生育者也是可以享受和头胎一样的福利待遇。

生育险异地报销,涉及到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的资料,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的资料,诸如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等都需要带齐。

生育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如下: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扩展资料:

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3
1、出生证当然是在所在生产医院开具了。

2、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3、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具体手续以当地规定为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2-27

当然可以啦,看完视频你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3个回答  2009-09-02
肯定不支持异地使用的,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是这样的,享受生育相关报销,需要购买生育保险达一年时间且在生育前一直续费当中才可以的.

同时,检查和生产必须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这点很重要.
第4个回答  2009-08-31
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在出生的医院开具。只要在省内医院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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