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忍无可忍,要与养父母一家断绝关系,法律上如何操作

我的一个女朋友,今年二十岁。很小还是婴儿的时候被其现在的父母抱回了家。自长大能赚钱了后她家里的哥哥姐姐。妈妈就不断的问她要钱。。特别是她大哥没有工作。大嫂也没有工作。还生下了两个孩子。。所有的生活开销都问我朋友要。。而且她大哥还好赌。我女朋友还经常担惊受怕的被追债的人烦。。威胁等。。再这样下去她又没钱。也没有人会继续聘用她工作了。。所以现在她想彻底与其养父母一家断绝关系。。这样的话以后就不用给她们钱了。。请问有懂法的可以详细教一下嘛。帮帮这个才二十岁的小姑娘。。谢谢大家了。。

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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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15
我女朋友情况也差不多!在小学四年级就停学不让读书了!现在工作的工资都是给她大哥的,还有工作自由也没有,现在在广州做皮带,不分日夜的工作!连身份证都没有!
第2个回答  2009-09-30
找个律师咨询一下!是可以与养父母断绝这种关系的!可以看看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9-30
民事肯定不行啦
向法院诉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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