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届毕业生,前几天收到学校寄来的报到证,报到证上写着有效期为2010年8月31日,现在工作的单位就是当初实习的单位,5月份跟公司签了就业协议,至今还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我已经多次问过公司人事部关于签合同的事情,但是她总是推三阻四,现今我的档案已经寄到工作地的人才市场了,我现在正在犹豫要不要辞职,因为工作上不是很开心,有点压抑,如果我辞职了,报到证怎么处理,如果继续留下来又该怎么处理,急求各位大侠帮帮忙,急急急急急急!!!!我的户口还在老家,没有迁出来,所以户口的问题不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