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欠债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可以去法院起诉他吗?

欠条上只写陈欠了张多少钱,再就是欠债人的签名和日期。也没注明什么时候还,现在想问他还钱,他不接电话,我应该怎样办?欠债人是湖北的,但详细地方也不清楚,只知他叫什么名字。请问我现在这种情况,他的欠条是不是就等于白字?还有是不是一定要有欠债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才能去法院起诉他?麻烦帮帮我!

  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如果没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个人页复印件也可以。但是,如果只有被告的名字,显然信息不够明确。如果以上材料都没有,可以请律师去调取被告的户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8-05
有欠条就可以,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主张债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05
不需要的,你只需知道对方具体地址就行。法务在线,为你服务。
第3个回答  2010-08-06
当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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