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7年9月入职的,目前合同签约期是固定期限合同09年12月31日-14年12月31日,我没有收到公司的书面辞退证明,只是口头传达告知了2次让我主动写离职申请,但我没写申请,我就想得到经济补偿金;请问按照最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是不是违约或者违反了合同法的,公司是否应该给予所属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呢?如果公司不给补偿咋办?
谢谢!程律师的答复!但我是在其公司下设的河北办事处上班,公司总部在成都高新区,要是找仲裁委的话是不是要去总部所在地成都仲裁啊?另外,目前我还在继续工作没有接到公司书面的辞退证明,那我7月、8月份甚至接下来的9月份工资及社保、公积金等费用,公司是不是还应该按时按量的给予我呢?但还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下您,如果仲裁委员会对我们双方的问题进行调解后还未达到预期的结果,那我接下来该咋办啊?
追答可以在合同履行地申请仲裁。应予支付你的费用。调解不成的, 仲裁委会下裁决的。
追问昨天部门经理打电话告知看到我合同还未到期,就说公司过几天会发调离通知,把你调到别的地方去工作,工作性质相同都是销售,公司就说不肯出辞退证明书面文件那我现在该咋办啊?要是等出了调离通知不服从不就完了吗?即使调离去异地上班几个月后合同到期还得想法把我开掉!
我也是山东潍坊人,看到老乡的份上您就给我出点指导建议吧!在此不胜感激!谢谢了程律师
追答除非合同中有对工作调整的约定,否则公司不得擅调工作岗位。合同到期,除非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公司有权不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