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应届毕业生如何定义呢

如题所述

应届毕业生,简言之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换句话说,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公务员,这点大家都已经清楚,在毕业前,允许先参加考试,等拿到毕业证后再审查学历。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中,除了顺利应届毕业的考生报考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的考生,也可按应届生资格来对待的,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报考限应届生报考的职位。
一 、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上述中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但要注意的是,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即使是毕业的当年,也不属于应届生。
二、 “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当年,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当年,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这类人按照国家政策,户口和档案是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的。
三、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有部分考生在上学前,曾有过工作经历,也就是先上班,后上学的,这类应届毕业的考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要说明的,应届生专指考试当年顺利毕业的毕业生,上述第一和第二类人员虽也可报考要求为应届生的公务员职位,但并非也叫应届生,只能理解为具备报考国家公务员应届生资格,可按应届生对待。而第三类人员是属于应届生身份的。
提醒:以上只是国家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而各地方省市的公务员考试对应届生的界定政策,目前还比较乱,各地可能会有自己不同的解释。因此,自己能否以应届生来报考地方的公务员考试,这需要考生结合当地的考情,参照当地的招考政策。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9-18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XX年应届毕业生,就是指当年毕业生,例如2014年应届毕业生,就是2014年7月毕业的学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01
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5日至1993年3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招录职位具体条件要求); 9、招录职位中定向招录“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11年度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即:2008年度招聘的服务期3年的、2009年度招聘的服务期2年的、2010年度招聘的服务期1年的以上人员。 10、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报考乡镇公务员,需具备以下条件: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包括在省内10所指定高校已取得“素质工程”大专毕业证书);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连续任现职3周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到2011年3日15日);任职期间本人或所在村党组织受到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 11、报考市级以上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报考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职位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为A类或B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人员报考的,应在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民族自治县报考。 1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符合人民警察录用的政治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3年3月15日后出生),体能测评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和生产一线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1年3月(含3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回避关系是指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的规定

参考资料 华图网校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13
您好!格正教育为您服务。
应届毕业生除了当年毕业的之外,之前两年毕业的也可以称之为应届毕业生,具体定义如下: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