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的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对方有人员轻伤,双方车辆都让交警给扣留了,对方检查了没什么问题,说查两天再去医院看一下,但是对方迟迟不去医院复查,请问我能向交警申请放车吗?我有向办案民警提出先放车去修理,但民警说在双方协调完之前没办法放车,请问这样合法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一般情况下,出了人身伤害问题均会扣留车辆。除了保持碰撞印迹证据以便复议外,确实还有一层意思是防止责任人不介入后期赔偿等事务,造成解决问题的困难。
但是,在事实清楚双方没有异议,且责任人有完整有效赔偿能力情况下,可释放扣留的车辆。
一般停车场是由交警队指定的,而不是属于交警队的。
停车费用目前没有规矩,法律也很难追究,因为有诸多的理由,比如安全方面的、治安方面的、证据证物维护方面的特殊要求等等,都是停车场方额外付出劳动的理由。
不排除其中的利益关系链的可能,但是您有精力和充分的理由或证据去打这个官司吗?
补充:
确实来讲,扣留车辆保障受害方能够得到可靠的赔偿不是交警的权力和职责范围。但现实情况是有的人出于同情心尽点绵薄之力,也有是因为关系网,甚至是暗示索贿。在能够搞出个高价停车场的地方,出点擦边球的事情还有什么奇怪的。车主可息事宁人,也可按法规办。自己斟酌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7-02
你上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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