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共有人,共丨人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就是产权人就一个。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数人共有的城市私有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领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已明确了共有人应当领取《房屋共有权证》,以法规的方式作为共有人的强行法律义务。用直白的话来说,就是数人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
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购买的,建议不要因为一时的便宜而走险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做不了公证。
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7-03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共有房屋办理房产证时,房产证登记共有人情况,共有几人,就发几个证书,同时注明各自的份额。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八条 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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