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老舍作文怎么写

如题所述

一盅香茗、一包好烟、一个闲适安静的环境、一支小花,一篇关于老舍的文。 记事以来,接触最多、影响我最大的作家一直都是林语堂。在上次作文中,借着林语堂谈及我眼中的文学。林语堂的闲适、飘逸、幽默、豁达,一直都是我所喜爱的,借着林语堂的笔,讲述我所知道的文学。因为上次作文的缘故,这次要写我眼中的作家,一时无从下笔,思来想去,印象最深的也许就是老舍先生了吧。
最初接触到老舍先生的是一篇中学课文——《济南的冬天》,尤今记得老舍先生笔下所描绘的济南:“一个老城,有山有水,全在天底下晒着阳光,暖和安适地睡着,只等春风来把它们唤醒,这是不是个理想的境界?小山整把济南围了个圈儿,只有北边缺着点口儿。这一圈小山在冬天特别可爱,好像是把济南放在一个小摇篮里,它们安静不动地低声地说:‘你们放心吧,这儿准保暖和。’”
老舍先生是一个真诚的人,总喜欢以“写家”、“文牛”、“痴人”自称,从不以“作家”自居。一个安静的环境、一杯散着热气的茶、一支叼在手里的烟,先生就可以用笔书写人生。身为北京人的他,有着传统老北京的喜好:养花、看画、玩骨牌、逗猫、泡茶馆、听戏等。他最喜欢的人生格言是“四世传经是为通德,一门训善惟以养年”。
老舍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本质上很严肃,很认真;但笔下,笑话连篇,让人忍俊不禁。诙谐、幽默、嘻嘻哈哈的文风;却大多讲述悲剧,忧国忧民。温文尔雅的老舍先生,没有寻常作家的习气;但是,却很有脾气,他不愿做的事,终究不会去做,他瞧不上眼的人,绝不多说一句话。在作品方面,十分谦虚,看到自己的文章永远说的是失败和不足;但是他对文章永远不知满足,什么文体都写,别出心裁。在老舍的身上,嫉恶如仇和舍命从善的激情同样发达,这种相反相成的气质,不时流露出来,塑就了一个真实、鲜活的老舍。我想,我欣赏的正是这样一个老舍先生吧,真诚、正直、有气节。
老舍是一个写家。他说“写家”,不说“作家”。写家——以写作为职业的人,和木匠、拉车的一样,只是一种营生,职业之一而已。每日坚持不懈的写作,是他给自己的规矩,练就了他用最少的字,最通俗最生动的话描写复杂的心态、事务、风景的本领。老舍直到晚年创作力仍然很旺盛,写了二十四部戏剧之后,计划再写三部长篇小说:一部自传体的故事,一部天桥的故事,一部八大胡同的故事。他带着小铺盖卷跑到密云的枳营和香山的门头村去体验生活,准备堂堂正正地描写满族人,已是六十六岁的花甲老人。然而,事与愿违,最后留下的仅仅是一部八万多字的未完稿,一场声势浩大的“文革”使他无法再继续拿笔,甚至,无法再去品一杯香茗。文革完结的只是他的生命,一个写家的生命。
老舍先生是真诚的,因为他常常剖析自己。他不大喜爱写序,也不大爱写后记,最多写上几十个字,交代版本或者书名的缘起而已。先生说:改写的小说里都有了,不必再多做解释;说多了,大有老王卖瓜的嫌疑。的确,很少看见他夸奖自己的作品,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在批评自己,承认自己的失败和低能,对自己十分苛刻和严厉。
老舍剖析自己,不论指出的是缺点还是优点,都能意想不到地对别人发生好 多奇妙的作用。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老舍是用他的人格在写作。他很能忍耐,知道用一半恨,一半笑地去看世界。刚使他骂世,义气又使他富有善心。老舍说:“要做一个写家,须先做一个‘人’。盖自己不崇高宏大,何以能体会世上最善最美的事?何以心明如镜,鉴别善恶?有了真人,而后才有至文,文艺并非文字把戏也。”老舍的谦虚,使他成为一位真人,成为一位既有可爱的、幽默的性格,同时又有伟大成就的真人。
老舍先生是北京人;
满族人;
穷人;
生于上上个世纪最末一年,死于1966年“文革”初起;
一生有数十年生活在国外……
以上五点对他来说,最为重要,是了解老舍、懂得老舍的五把钥匙。 老舍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二十五岁之前一直住在北京,其后隔了二十五年,到了五十岁又回到北京,直至去世,他六十七岁时死于北京。如是看来,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北京过的,是个地道的北京人。这一点,帮了老舍很大的忙,北京是他的写作源泉。
老舍的代表作,公认的一般有以下几种:长篇小说《离婚》《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正红旗下》,中、短篇小说《微神》《月牙儿》《我这一辈子》,话剧《龙须沟》《茶馆》。这九部代表作,很巧,全是写北京的。可以说,老舍作品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写北京的。老舍有一个重要的文学主张。他以为热烈的追忆往往能写出绝妙的传世之作。他说:最熟悉的,不管多平凡,总是最亲切的,亲切就可能产生出最好的作品来。
作为北京人,他用北京话写作,老舍走了一条“五四”运动后白话文写作的新道路,给当时的文坛刮来一股清新的风。他是第一位纯粹用北京人口语进行文学创作的作家。他的文字被誉为最活泼的、最俏皮的、最有音乐性的、最流利的和最上口的文字。
老舍诞生在一个满族低级军官的家庭。一个清末普通的满族人,多多少少都会唱两句京戏或者牌子曲,会玩一两样乐器,会养鸟,会种花„„总之,在文化上相当成熟。这个满族出身的背景,对一位作家来说,非同小可。老舍一岁半的时候,父亲死于和八国联军的战斗中,生计完全靠母亲做点私活。从小,他就看见苦命的母亲和自己清贫的童年。逆境给了他一副瘦弱的身体,但同时也给了他顽强坚韧的性格和勤劳务实的精神。
老舍的作品有两个特点:一是它们的悲剧倾向,另一个则是它们的幽默风格。他这两大特点的形成,和他的穷人出身关系极为密切。老舍外表热情温和,可是在文字中,他总说自己是个悲观主义者,内心极为严肃。
然而,他由一片黑暗中走了出来,他并不知道是怎样摸索着走出来的,“走出来,并无可欣喜;想起来,却在悲苦之中稍微有一点爱恋”。这点爱恋把他由痛苦中升腾了起来,强打精神,咬着牙,把泪全咽到肚里,将嫉恶如仇和舍命从善同样发挥到极点,并越过这个极点,开始用笑脸面对世界,大彻大悟,大慈大悲,成了一个大幽默家,信笔写来,嬉笑唾骂皆成文章。
身后的盛况,时间的考验,地域的覆盖,一起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老舍先生,这位饱经苦难的人民艺术家,这位中国现代文豪,深深活在人们的心中,像一块不朽的丰碑。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10
我在四年级的时候,曾经读过老舍先生的两篇文章,分别是《猫》和《母鸡》这两篇文章。

我还知道老舍先生的幽默自传,现在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老舍:现代小说家,戏剧家老舍,原名舒庆春,自舍予,笔名老舍。1930年老舍40岁时,写过一篇质朴自谦,旁敲侧击,妙趣横生,叫人拍案叫绝的自传。

学者之年,帝王不存,可谓无君。无父无君,特别孝爱老母。布尔乔亚之仁未能一扫空也。幼读300篇,不求甚解。继学师范,遂遵教书匠之基。及壮,糊口四方,教书为业,基难发财。每购奖券,以得未奖为荣,示甘于寒贱也。27岁发奋读书,科学,哲理无所懂,故写小说,博大家一笑,没什么了不得。34岁结婚,今有一男一女,均狡猾可喜。闲时喜养花,不得其法,每每有叶无花亦不忍弃。书无所不读,全无所获并不着急。教书做事均甚认真,往往吃亏,亦不后悔。如此而已,在活40年也许有点出息。

这就是我眼中的老舍先生。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