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扣押金1500,店长说没做满一个年不会给,已经在微信上跟老板说了我要离职,他不同意。
辞职是不需要批准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写辞职信给领导签字,就算写不同意也行。保留这个证据,不管他批不批辞职,30天(试用期3天)后就可以离职了,要是不给钱可以去劳动仲裁局告他。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就能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您应当在三十日后,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工作交接,才可以走人,如果是企业拒不办理相关手续,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直接走,会让自己比较被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