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但是公司要求填写离职申请表我写了,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如题所述

不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孕期,除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女职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则没有特别的限制。
孕期女工,被公司辞退,本人没有法定过错,则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可以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但是,女职工本人提交了离职申请表,则变成了不是公司辞退,而是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能主张赔偿金,而且没有经济补偿金。
以后好好学习劳动法,避免再犯类似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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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8
被公司辞退的,但是填写了离职申请表并且签字了的,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偿的。

不管什么原因,在辞职申请书上签了字,就表示认同上面的内容。这份材料可以证明是个人主动提出来辞职的,并不是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只要公司不同意,就无法再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能再回单位上班了。

如不在辞职申请书上签字,因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没续签,还继续上班,单位在这段时间里未与订立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告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二倍工资赔偿。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单方解除,可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4-23
主动写了离职申请表,再要求补偿的话,比较困难了。有无证据证明是被迫辞职的?
第3个回答  2021-04-09
如果你签署了自愿离职协议,那就很难了!至少在法律成面来讲,这个劳动关系是你自己主动离职的,跟公司没有关系!
所以我还是要重申,如果是用人单位要辞退你,不要轻易签署任何离职证明!
除非你在当时签署的时候,有录音录像来证明,你是被公司胁迫签署的,才有机会证明你自己是非自愿!
还是建议你关注“八法维薪”专业帮助劳动者维权,多学习点劳动法知识,对你以后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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