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期间男方付首付款按揭购房写的是双方名字,贷款也是双方名义共同贷款,但是还款只有男方还,没结婚分手了,那女方还有权利分割房产吗?
有没有法律或者条文能从官方给出什么说明呢?
现在使用了女方的名字,在银行贷款,导致女方现在无法购买首套房子也无法正常利率贷款,对女方造成的影响比较大。女方想尽快把自己的名字从房子和贷款上去掉。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现在还没有房产证,要等两年后也就是2021年才能下证。难道以上对女方造成的影响不需要给与补偿吗?如果补偿需要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呢?
房产证没办下来,可能就比较麻烦了。你抽是个时间到房管局具体咨询一下,看有什么办法没有,也去问问贷款银行。
追问好的
没有领结婚证的,就是谈恋爱期间分手了。男方当时在外地出差,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男方本人还没有回来,是委托朋友去签字的,女方人去的,签字的时候都是由女方签字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房子份额各占百分之五十,贷款责任里写的是男方主贷,女方次贷,实际上女方没有还过款。
麻烦问一下,现在有没有明确法律条文可以解释或者解决这个问题的
贷款只有男方还,女方并没有还过。只是购房的时候写了女方名字并且写了女方占50%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