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增员大多是当月增员下月生效,也就是下月扣费;
当月减员也是下月生效,那么就要当月继续扣费;
有些以月初5号为划分点,例如当月5日前增员可以算当月生效,当月需扣费;
当月5日前减员可算上月已生效,则算上月已停保,当月不需缴费;
不过各地政策和时间划分不统一,还是需要自己咨询为准。
扩展资料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
参保单位所提供的表格(一式两份)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人事章(其它章不能用)
单位参加保险人员分两类,一类为从未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新参保人员),另一类为调入本单位时曾在北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转入人员)。
1.新参保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须加盖公章):
① 身份证复印件(本市城镇人员);
②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市农村户口、外埠城镇及外埠农村户口人员还需提供。如果四险和医疗一起办理时请按照上述要求提供一份)
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户口薄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的,需在增加表中注明:“增加人员的缴费人员类别及相关信息已由单位核实无误,如有问题由单位负责”,并须加盖单位公章。
(2)填报报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2.办理转入人员增加
(1)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3.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4.经办流程:单位网上取号后携带所填报表及相关资料到一层服务大厅收缴部窗口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保